企业在1月1日起只需要获得BURSA批准即可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监督委员会(SC)和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股)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明年1月1日起,创业板首次公开售股(IPO)计划只需要获得交易所的批准。

在新的监管框架下,交易所将成为创业板IPO审批的一站式中心,同时也将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发附加股进行次级集资活动的招股书注册。

证监会于今年7月宣布精简和整合创业板的上市及批准流程,在过度期间,证监会将继续处理明年1月1日前提交的创业板招股书注册。

“简化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流程和监管框架是证监会在5年资本市场大蓝图3的策略之一,为提高国内公司的筹资效率而采取的措施。”

证监会主席拿督赛再因也说,更重要的是,寻求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将受益于无缝的上市流程,同时也将确保投资者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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